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入会程序

      1、入会条件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入会(以下简称“本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分别为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四个级别,申请成为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学术组织或其他机构;
      (3)近五年内在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2、需提交的材料
      (1)《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入会申请表》;
      (2)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书或其他有关管理单位出具的有类似作用的证件复印件。
      3、基本程序
      (1)我会在收到申请单位入会申请书后,于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对经审核后批准入会的单位,本委员会将寄发专函通知。
      (3)被批准入会的单位,需缴纳会费,领取会员证书。
      4、填表说明
      (1)入会单位任职代表人信息请填写贵单位拟推荐担任我会理事会职务人选的信息;
      (2)本表为会员档案资料,如内容有变动请立即通知我会会员服务中心。
      5、联系人
      会员服务中心负责人:罗女士
      电话:+86 10 56760323
      手机:13911250588
      邮箱:brittany@outletschina.org


    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会费缴纳标准及说明
     
      为了充分发挥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作用,规范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增强会员的凝聚力,促进行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章程》,制定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会费缴纳标准及说明如下:
      一、会费标准为:
      (一)会员单位每年3000元;
      (二)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8000元;
      (四)副会长单位每年2万元。
      二、会费期限及缴纳办法:
      (一)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各级别会员单位,依入会之日起一年期止缴纳次年会费。
      (二)银行汇款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
      帐   号: 110940037310306
      收款人:中国百货商业协会
      汇款后请第一时间将汇款底单提交至协会联系人。
      (三)会费经本会财务部确认入账后,由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出具正规社团会费发票。
      三、如未缴纳当年会费,本会将取消其次年的优惠待遇和服务,如两年不缴纳会费,且经提示仍无改变的视为自动退会。


    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的指导下,面向全国奥特莱斯产业及相关行业的社团组织。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宗旨是“建立业界高端互动平台,致力推动中国奥特莱斯事业之发展”。为了充分发挥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实施会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凝聚力,促进行业发展,根据国务院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会员入会条件
      一、个人成员入会条件
      热心奥特莱斯事业,并有一定理论基础或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以及与奥特莱斯研究、投融资服务、专业买手、奢侈品鉴定等专业领域有关的从业人员,按期缴纳会费,自愿加入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并履行成员义务。
      二、会员单位入会条件
      (一)热心奥特莱斯事业,支持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企业属于奥特莱斯及相关产业范围内,在项目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招商运营、项目策划及规划、产业咨询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特色;
      2、愿为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提供专业、优质和优惠的服务;
      3、按时出席每年一届的奥特莱斯战略发展论坛。
      (二)按期缴纳会费
      三、理事单位入会条件
      满足会员单位条件,同时:
      (一)热心奥特莱斯事业,支持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企业在奥特莱斯及相关产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在某一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在商业品牌招商、项目运营管理、行业研究等领域是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合作伙伴;
      3、按时出席每年一届的奥特莱斯战略发展论坛及行业重要活动。
      (二)按期缴纳会费
      四、常务理事单位入会条件
      满足理事单位条件,同时:
      (一)热心奥特莱斯事业,支持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企业在奥特莱斯及相关产业具有比较高的影响力或在某一地区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2、在商业品牌招商、项目运营管理、行业研究等领域是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战略合作伙伴;
      3、按时出席每年一届的奥特莱斯战略发展论坛及行业重要活动。
      (三)按期缴纳会费
      五、副会长单位入会条件
      满足理事单位条件,同时:
      (一)热心奥特莱斯事业,支持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是国内、外知名奥特莱斯投资企业,对全行业有较大影响。
      2、是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
      3、按时出席每年一届的奥特莱斯战略发展论坛及行业重要活动。

      (二)按期缴纳会费
      第三章   入会程序
      一、入会流程
      (一)申请资料需快递原件:
       1、《单位成员调查表》
       2、《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资料需提交电子版资料:
      企业简介(500字)、LOGO图片、会员登记表和调查表
      二、资格审核
      三、缴纳会费(签订捐赠协议)
      四、会员处颁发会员牌匾及证书

      第四章  会员管理
      一、建立会员数据库,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
      二、建立会员联络制度
      各会员单位须按要求推荐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本会的工作联系。会员单位法人代表的更换、联络员的更换、单位地址的变迁、电话号码的更改等变更,要及时通知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会员处。

      第五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个人成员
      1、在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组织行业论坛、专题培训、会员沙龙等交流活动中享有优惠价格;
      2、优先参与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项目考察对接、项目合作、市场调研、企业评估等行业活动;
      (二)会员单位
      1、拥有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每月可在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平台进行委员单位信息发布各1篇,稿件由委员单位自行编辑,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后发布;
      3、在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组织行业论坛、专题培训、会员沙龙等交流活动中享有相应级别的优惠价格;
      4、优先参与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项目考察对接、项目合作、市场调研、企业评估等行业活动;
      5、要求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反映诉求;
      6、免费获取奥特莱斯年度白皮书2本,优先获得奥特莱斯行业专题研究报告。
      (三)理事单位
      1、拥有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每月可在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平台进行理事单位信息发布各2篇,稿件由理事单位自行编辑,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后发布;
      3、在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组织行业论坛、专题培训、会员沙龙等交流活动中享有相应级别的优惠价格;
      4、优先参与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项目考察对接、项目合作、市场调研、企业评估等行业活动;
      5、要求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反映诉求;
      6、经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同意,可以以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推荐名义发布本企业户外广告;
      7、优先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
      8、免费获得奥特莱斯年度白皮书5本,优先获得奥特莱斯行业专题研究报告。
      (四)常务理事单位
      1、拥有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每月可在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平台进行理事单位信息发布各3篇,稿件由理事单位自行编辑,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后发布;
      3、在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组织行业论坛、专题培训、会员沙龙等交流活动中享有相应级别的优惠价格;
      4、优先参与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项目考察对接、项目合作、市场调研、企业评估等行业活动;
      5、要求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反映诉求;
      6、经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同意,可以以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推荐名义发布本企业户外广告;
      7、优先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
      8、免费获得奥特莱斯年度白皮书10本,优先获得奥特莱斯行业专题研究报告。
      五、副会长单位
      1、参与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发展和决策;
      2、每月可在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平台进行副会长单位信息发布各4篇,稿件由副会长单位自行编辑,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后发布;
      3、在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组织行业论坛、专题培训、会员沙龙等交流活动中享有相应级别的优惠价格;
      4、优先参与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项目考察对接、项目合作、市场调研、企业评估等行业活动;
      5、要求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反映诉求;
      6、经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同意,可以以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名义发布本企业户外广告;
      7、优先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
      8、经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同意,可以以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会长身份参与对外谈判;
      9、受会长委托,召集或组织区域性的行业活动;
      10、代表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参与行业性事务和活动;
      11、免费获得奥特莱斯年度白皮书20本,优先获得奥特莱斯行业专题研究报告。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定期根据会员单位经营情况、参加本会活动情况和对本会贡献情况,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并推荐先进会员单位参加国际组织和国际交流等相关活动。
      (八)被评为先进的会员单位将通过网络宣传平台和其他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进行行业评比表彰活动时,优先考虑先进会员单位。
      二、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决议,遵守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维护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合法权益,按时参加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会议和活动,完成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二)按时缴纳会费。
      1、会员级别
      我会会员分为: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均一届五年,可连任。
      2、会费标准
      个人成员                    1000元/年
      会员单位                    3000元/年
      理事单位                    5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8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                 20000元/年
      (三)每年3月前下发《会费缴纳通知书》,相关会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需将相关费用汇至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指定账户。如在本年度12月10日前还未缴纳会费的,本会将取消其第二年的优惠待遇和服务。如拖延缴纳会费达1年以上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第六章  捐助、定制化服务
      一、捐助
      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鼓励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对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进行捐助或资助。对捐助数额较大的,可终身享有相应的职务或给予大型活动的冠名权。
      二、定制化服务 
      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对于有奥特莱斯项目服务需求的企业收取相应的捐赠款项,以利开展各类行业推广及调研活动,有效提升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服务质量。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商业顾问服务
      1、项目市场调研、策划定位、规划设计;
      2、对接第三方外协机构;
      3、项目投资预算、融资建议。
      (二) 商业招商组织
      1、项目招商方案;
      2、整合商业资源与商业渠道。
      (三) 项目推广策划
      1、项目整体形象把控;
      2、公关活动策划、指导;
      3、为项目奠基、开业等重要活动提供支持。
      (四)商业托管代运营
      1、制定运营管理方案;
      2、项目运营投资收益测算;
      3、品牌商进场组织及协调工作;
      4、员工培训。
      三、捐赠义务非必须承担,视企业所需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服务而商定。

    下载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入会申请登记表    下载奥特莱斯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会员调查表